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与吉首大学、湘南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学院6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翟惠根
副组长:韩立路 蒋衡湘
成 员:彭军 黄立新 吴群力 彭书武 各系部负责人
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由招生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彭军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合作院校和对应专业及毕业人数
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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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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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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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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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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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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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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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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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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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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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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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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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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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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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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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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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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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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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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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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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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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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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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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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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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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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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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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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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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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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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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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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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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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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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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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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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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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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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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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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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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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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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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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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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服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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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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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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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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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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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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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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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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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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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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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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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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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三)
1(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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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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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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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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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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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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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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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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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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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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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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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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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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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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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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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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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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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131(五)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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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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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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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三)
58(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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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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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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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20(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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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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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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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三)
19(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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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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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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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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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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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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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与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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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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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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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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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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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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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范围及比例
1、选拔范围为2016届三年制和五年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2、推荐参加选拔考试的人数由招生处根据各合作本科学校的规定最后核定,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20%。
四、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学年成绩总平均分必须在本专业前20%(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排序为唯一依据),如果报名人数不够,按总平均分依次后补。
4、完成专科教学计划,符合毕业条件。
5、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或学生干部,凭系部书面推荐材料,同等情况下可优先推荐。
6、除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和吉首大学外,报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考生英语需在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7、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不占“专升本”考试和录取人数限额。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8、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专升本”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于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和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程序及办法
1、宣传发动:本方案及所有相关表格挂学院招生网和招生处工作QQ群共享文档里,供系部和学生了解、查询和下载。
2、报名:有意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3月5日-10日到系部报名,并于2016年3月10日-20日期间直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进行网上报名。(学生用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录),逾期不报。并同时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系部。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英语三级(A级)或以上英语等级证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③同底正面1寸免冠近照三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两张请贴志愿表右上方),④报名志愿表,⑤省级优秀毕业生、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省教育厅举办的学科竞赛二等奖(排名前三名)及以上获得者、“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排名前三名)及以上获奖文件、证书原件(此项只限报湘南学院考生交)。
3、审核:招生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及排序和本方案相关规定对报名考生进行审核、排序,拟定各专业推荐名单。审核时间是2016年3月21日-4月5日
4、公示:经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所有推荐考生信息挂学院招生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公示7天。
5、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考生名单。
六、考试: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合作本科院校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录取: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实行全省排序录取。录取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参考总人数的50%以内。
八、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发动,将方案精神告知2016届三年制和五年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选拔原则。
3、严格把关,严禁推荐过程中各环节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则取消报考资格,并追责相关责任人员。
4、学院纪委全程参与“专升本”学生推荐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746-6663012(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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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 日
附件1
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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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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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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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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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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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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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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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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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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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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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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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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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表现
(含在校期间受过何种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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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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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无误。
学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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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校审核:
该生属于我校普通专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标注为“注册学籍”,符合推荐条件。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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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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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校2016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推荐学校(盖章): 接收学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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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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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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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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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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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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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
所属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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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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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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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 应届专科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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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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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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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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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荐名单请用EXCEL造表,按不同专业依次编序号,“英语考试”一栏中“分数”请填写考试所得的具体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