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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24-04-29 17:01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部门与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和指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3.负责宣传和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学校资产的产权管理,监督指导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资产入账审核、资产过程管理、对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与调拨、资产报废处置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资产登记、资产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投资论证、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转让等工作;负责全校进口仪器、设备的报关商检工作。
8.负责组织对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使用效益的管理,提升资产利用率,加强资产的绩效管理。
9.负责部门相关档案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
10.参与学校各部门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制定及大型设备资产的相关论证、后期管理工作;组织资产验收工作。
11.完善资产分类,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监控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
12.定期组织对全校资产实施严格的清查、统计,为学校资源统配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13.详细掌握学校资产管理情况,经常分析资产管理工作形势,综合汇报并提出资产管理工作建议,不断提高管理效益。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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