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住宿管理,保证学生在公寓(宿舍)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在公寓(宿舍)内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规定
1、学生凭交费凭证按学院统一安排的房间住宿,并于每学期第一周内进行住宿注册登记。
2、学生公寓(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协调管理、安排、调配,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住宿或改变学生公寓(宿舍)的用途。
3、学生公寓(宿舍)房间由学院统一安装门锁,配发钥匙,不准私自更换门锁或配置钥匙或加挂锁,钥匙丢失由班主任出具证明后到公寓(宿舍)管理员处配置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如确需调换,须经所在系及学生工作部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未经允许不得添置个人家具等。
4、全体住宿学生均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学院关于公寓(宿舍)调整的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搬迁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房间里的家具、设施。
5、凡太阳集团1088vip在籍的学生原则上要求一律住校,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一般不允许走读。个别学生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走读的,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申请走读并办理有关手续。
6、在学院住宿的学生不得无故晚归,更不准无故外宿。家在附近的学生,经批准周末可回家住宿,但必须于星期日晚自习前返校;因故不能在校住宿者,须事先写出外宿申请单,注明外宿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经班主任、辅导员、系(部)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二、作息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宿舍)周一至周五、周日22:00统一熄灯就寝并关闭大门,夏季当最高气温达28℃以上时学生公寓(宿舍)夏季夜间不断电,但仍执行熄灯就寝制度。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其前日晚23:30熄灯就寝。
2、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要保持公寓(宿舍)安静,严禁从事其它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3、学生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回公寓(宿舍)休息,任何人员不得随便进出。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出者,必须向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同时要履行验证登记手续;进出人员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三、行为规范(公约)
1、严禁在公寓(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盆、摔瓶子等;严禁在公寓(宿舍)内张贴、收藏、阅读、观看淫秽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张贴大小字报、广告等。
2、学生公寓(宿舍)在上课、午休、自修和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开收录机、跳舞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
3、不准在房间、走廊进行重器械健身、打球、踢球、滑旱冰等。
4、未经学生工作部批准,不得在公寓(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
5、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不准留宿异性。
6、严禁在学生宿舍内饲养各种宠物。
7、除履行公务、执行修缮,清查校产和检查卫生等活动外,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宿舍)。
8、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停,杜绝“常明灯,长流水”现象。
9、管理人员是代表学校进行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值班人员和清洁人员),学生必须尊重并接受其管理,不得进行侮辱、漫骂和殴打。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权查看学生证,学生必须主动配合。
四、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1、在校师生员工进入学生公寓(宿舍),必须佩戴校牌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无校牌、证件者,均需要接受值班人员盘问并履行登记手续。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生公寓(宿舍)。
2、外人来访必须办理验证登记手续,有效证件留押在值班室;探访完毕,须在登记本上登记离开公寓(宿舍)时间并取回证件。
3、学生搬贵重物品进出公寓(宿舍)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在值班室登记;学生带出公寓(宿舍)的旅行袋,值班人员有权盘问。
4、注意防火。公寓(宿舍)区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公寓(宿舍)区燃放鞭炮、烟花、爆竹,燃烧废纸杂物等;严禁破坏公寓(宿舍)内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不准用于非消防用途。不准在宿舍内或走廊上生火煮饭菜。
5、提高警惕,注意防盗。遇有陌生人进入学生公寓(宿舍)要立即查问,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晾干的衣服要及时收起;贵重物品和钥匙要妥善保管(电脑等贵重物品要求学生在放假期间必须带离公寓(宿舍)并妥善保管);离开房间锁上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6、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学生公寓(宿舍)。
7、单车必须停放在单车棚内,严禁放在人行通道、楼梯间、走廊和房间内。
8、严禁外来车辆和学生无牌摩托车进入学生公寓(宿舍)。
9、学生宿舍大门根据四季作息时间在上午上课、晚自习、就寝等时间按时上锁、开门,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和爬铁门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与门卫联系
10、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棒等功率超过100W的电器。
11、严禁在公寓(宿舍)内乱接乱拉走廊和其它房间的灯线。
五、环境与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宿舍)以房间为单位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寝室长负责排定卫生值日表。值日生每天必须将房间打扫整理;将垃圾装袋后送到指定地点,并督促本寝室成员整理好个人内务。宿舍内务布置格调高雅,力求反映专业特色。宿舍卫生要做到“五净”:即地面净、墙壁净、设备净、门窗玻璃净、桌面窗台净。“三整齐”:即用具安放整齐、个人床铺整齐、书报杂志存放整齐。室内无异味。全体宿舍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2、为了保持楼道卫生和整洁,学生每天打扫寝室卫生时间为:早上7∶30以前,中午12∶30-13∶00,晚上18∶00-18∶30。
3、讲究公共卫生。严禁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扔废纸、果皮、酒瓶等垃圾和杂物;严禁随地吐痰;不得在墙上张贴标语字画,学校规定的张贴应用透明胶贴在指定位置。
4、便后要冲洗厕所。严禁将擦便纸、卫生巾、抹布、薄膜袋等杂物丢入便池,造成下水道堵塞。违者除负责疏通费用外,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上述物品应放在塑料篓内,集中倒入垃圾袋。
5、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班长、劳卫委员要经常督促检查。院系要定期检查评比结果,作为评选“文明公寓(宿舍)”的依据。有关宿舍卫生检查的标准及检查办法见文明宿舍检查规定。
六、公物与设施管理规定
1、新生入校时,由班主任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好公寓(宿舍)房间财产交接手续,填写好财产交接清单。学生毕业离校时,按清单财产数目将财产交还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派人到各房间检查公物和设备有无丢失、损坏情况,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若有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中途更换公寓(宿舍)房间、休学、退学也要办好公寓(宿舍)财产交接手续。
2、学生毕业离校或搬离房间时,必须做好房间的卫生工作。
3、凡属学生公寓(宿舍)的公物和家具,不得私自转借或据为已有,不准擅自拆除或任意搬动。
4、学生必须爱护学生公寓(宿舍)内的门窗玻璃和按规定配置的桌椅、床、洗脸盆架、灯具等物品,凡非自然损失或丢失,一律照价赔偿。对破坏公物者,照价赔偿外,并罚款,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公寓(宿舍)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公寓(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纪律管理规定
1、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2、 学生应服从公寓(宿舍)管理员的教导、安排,不服管教、态度傲慢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对尚不足以构成校纪处分的行为,视为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警示、通报批评教育等。累积二次被书面警示或具有其他较严重但尚不足以构成校纪处分的违规行为的,将由各学生工作部给予通报批评、张榜公告。
4、被累计二次书面警示或者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一年之内取消奖学金和各类评优资格。
八、关于学生申请走读的规定
为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学院实际,对学生申请走读制定下列规定:
1、为便于学生管理,我院原则上要求所有在籍学生一律住校。个别学生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走读的,必须按本规定申请走读并办理有关手续。凡未办理走读手续私自到校外居住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院还将视情节根据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走读生条件:
(1)凡父母户口在学院所在城区的;
(2)因身体条件不适合集体住宿的;
3、办理走读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走读理由;
(2)提供走读的硬件材料,如户口簿、二级甲等县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身份证等;
(3)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填写意见并签字;
(4)班主任、辅导员填写意见并签字;
(5)系部填写意见并签字;
(6)学生工作部审核并签字;
(7)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
4、走读生必须办理走读证。走读证在学生工作部办理。办理走读证须交照片、相关材料、工本费等。走读证是走读学生的身份证明,须随身携带,不得丢失。如丢失须重新补办。
5、走读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定,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活动。
6、走读生走出校门后的安全责任完全由学生自己承担,学院和家长就学生走读事项签定安全协议,明确管理、安全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九、本管理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十、本管理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