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3]2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各系部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二、认真组织申请。各系部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一),并提醒学生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服役起始年月。
三、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各系部要认真解读通知,正确理解政策要点,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包括去年退伍,今年参加高考考取的学生)通过高考重新考取高校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享受该政策资助;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所申请学年应为在校生。2011年秋季学期已经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学费资助的不再接受申请。(注:1+3的退役士兵新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四、各系部要认真审核学生申请表信息,并给学生开出在校证明(系部领导签字盖章),2013年10月10日之前通知学生带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在校证明、申请表原件及退役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请各系部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相关工作。
联系人:聂宁宇
联系电话:0746-6663029
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