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4]70号)要求,现将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国家资助的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包括去年退伍,今年考取的学生)通过高考或自主招生考试重新考取高校的学生。
二、及时组织申请
各系部要及时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必须由受资助学生本人填写,不得由班主任或他人代填。(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表中学生基本情况要全部填写完整。)
三、上报时间
各系部要认真审核学生申请表信息,并给学生开出在校证明(系部领导签字盖章),2013年10月10日之前通知学生带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在校证明、申请表原件及退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纸质版)一并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办理。
四、请各系部接此通知后,抓紧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一: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xls
联 系 人:聂宁宇、廖珊娜
联系电话:0746-6663029
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