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
各系部: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参加士官直招,提高部队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直招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首批资助对象有三类:
一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
二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且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定向生;
三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且2015年12月入伍实习的定向生。
二、各系部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的材料为: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填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接受手写版)。
(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生本人开户的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三、报送要求
各系部要认真做好通知工作,在2016年3月15日前通知符合条件的直招士官到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联 系 人:毛辉斌 廖珊娜
联系电话:0746-666302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