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国家资助相关政策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绿色通道”是指为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按照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和要求,建立的新生资助制度。即对无法及时交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学院提出缓缴学费请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先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绿色通道”组织和管理工作。新生入学报到时,设立咨询台,使困难学生能及时了解学院各项资助政策。
第四条“绿色通道”的办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系部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工部复核,分管院领导批准。
第五条“绿色通道”办理时间:每年9月份新生报到期间办理。
第六条“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缴手续时,学费缓缴期一般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单、家庭贫困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街道)级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向所在系部提出 “绿色通道”申请,系部辅导员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了解,确需学院帮助解决困难,帮助新生填写《太阳集团1088vip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
2、各系部初审。各系部对《太阳集团1088vip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系领导签署意见。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家庭贫困证明材料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
4、学工部领导签署复核意见。
5、报分管学院领导批准。
6、入学报到。学院批准后,各系协助新生持审批表到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7、备案。新生办理完入学手续后,将《太阳集团1088vip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存档。
第八条“绿色通道”入学学生的管理
1、经学院“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随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起对其进行困难认定和建档,做好相关资助工作。
2、经“绿色通道”入学并申请学费缓缴的学生,应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在约定期限内及时还清欠款,并如实记录到大学生诚信档案中。
3、各系新生班辅导员要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与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进行一次深入谈话,了解其困难情况,增强其信心,引导其合理规划大学生活,尽力帮助其解决当前困难,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