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非医卫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
若干意见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医卫类学生实习教学和管理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规范实习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永职院发〔2019〕19号),现就2021届非医卫类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问题
1、各学院原则上统一安排实习单位,不鼓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不利于实习期间的管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是:
(1)需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本人填写《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附件1)。
(2)由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学院实习管理负责人审核《申请表》并签字同意后,出具《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毕业实习个人联系函》(附件2),并加盖学院印章。
(4)学生凭学院出具的《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毕业实习个人联系函》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并收回《实习回执单》,交学院实习负责人备案存档。
2、学生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满足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凡是学校(院)协议的实习单位不再允许自主联系。
3、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与学校和自联实习单位签署《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附件3),并提交实习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和从事行业的相关文件等)。学院要安排实习指导老师跟踪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二、顶岗实习安排须知
1、在安排学生实习时,应按照《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永职院发〔2019〕19号)的要求,严禁通过中介机构和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属于顶岗实习的,各学院应与实习单位积极磋商,确定合理的顶岗实习报酬。
2、学生离校前,学院应确保所有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得到落实,并将《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4)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0900054@qq.com。
3、凡实习单位同一专业有两名以上实习学生的,应安排一名组长负责;有多名实习学生的可增加一名副组长;实习组长协助学院和实习单位负责实习期间本专业同学的管理,副组长则协助组长搞好本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4、为方便实习安排及日后的管理,学生必须提供本人及家长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没提供以上信息的同学,均暂不予安排。
5、在学生离校前,学生和家长必须签署《永州职院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安全防范承诺书》(附件5),交给学院实习管理负责人,并同时上交教务处一份存档。凡没有签署《安全防范承诺书》的学生,暂不予安排实习。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6、在学生去实习单位前,学院应与实习单位沟通,确认学生报到时间及所需相关资料,并开出介绍函(介绍函样板详见附件6)。
三、实习管理平台应用的相关问题。
实习管理平台上相关作业的完成率是学生实习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学院对实习管理平台的推广及使用亦是对学院实习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院实习管理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实习生都必须加入平台,加强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其操作程序为:
1、各学院要收集实习学生数据和实习班级辅导员数据上报教务处(学生数据表格模板和教师数据表格模板见附件7,附件8),由教务处将相关数据导入管理系统后台。所有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应在顶岗实习指导培训开始前完成。
2、顶岗实习指导培训包含平台的介绍和使用方法,所有实习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
3、实习单位安排完成后,相关学院需在管理平台上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并将本学院实习的学生分配给对应的辅导员,由辅导员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管理。
4、学生实习期间,辅导员应及时查看本班学生在平台上的作业完成情况,并对相关作业进行审核和批阅。
5、学生实习结束后,辅导员应在管理平台上对本班学生进行考核,由学院导出相关数据,并根据相关学院的实习考核办法进行先期考核,考核成绩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对学生的实习考核成绩作最终的评定。
四、校外实习基地遴选的有关问题
各学院应当选择专业对口、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学院应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件9)。实习单位通过考察评估后,学院需跟实习单位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并从中挑选一批优秀的实习单位挂牌,具体参照《太阳集团1088vip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0)。
五、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管理的相关问题
1、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制定请销假制度。(请假申请表见附件11)。
2、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实习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实习单位的,需由学生本人填写《太阳集团1088vip变更实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2),经学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变更。
3、学生请假和变更实习单位的规定和流程,请参照《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实习期间休假、请假和中途变更实习单位的处理规定》(附件13)
4、学生在实习期间若出现违纪、请假、变更实习单位等情况,相关学院管理老师应将详细情况登记在《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记录本》(电子版表格见附件14,纸质版教务处印制好后会发给各学院)上。
5、各学院要做好实习生请假、变更单位、违纪等日常管理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以便核查。
六、其他相关问题。
1、学生离校前,各学院应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邀请学校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实习动员报告,就实习学生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2、学生离校前,相关学院应组织学生进行疫情防控的相关知识培训。疫情期间,应要求学生严格的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对疫情防控不重视、实习内容与实习大纲不符的单位或企业不安排学生实习,疫情高危、中危地区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去实习。实习期间在学生实习地域范围内一旦出现疫情情况,应第一时间终止学生实习,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
3、各学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大纲,编写实习手册,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内容。
4、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应签订三方协议,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参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三方协议由学院印制并加盖学院章。
5、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如实登记在《实习检查情况记录本》(电子版表格见附件15,纸质版教务处印制好后会发给各学院)上,以便核查。
6、各学院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教务处将依照《太阳集团1088vip实习管理工作考核和评分细则》对学院的实习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太阳集团1088vip教务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