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往往在那几张轻薄的纸片上存在很多陷阱。大部分刚毕业的实习生,根本就没有鉴别的经验,不知道如何规避风险。下面我们来讲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
试用期却不知有否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可选约定条款,它是随劳动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的。提问者所在公司经理提出试用期工作不满意,那就要看是不是已经签过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任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都是没有意义的。
解雇为什么要让员工提申请?
公司对试用期内员工不满意,如果能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在试用期内,则需要对员工作适当培训或者调岗,仍觉得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但需要给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则不存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了。无论哪方提出解除,都应该拿出书面的通知来。
员工离职由谁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曾书面约定合法违约金的,员工提前离职一般有违约金的问题。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相反,则由劳动者支付。但是违约金不是经济补偿金,先前没有约定是不可以随便提出这个要求的。
开除和解雇有什么关系?
开除主要是过去劳动部奖惩条例中的说法,现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私企、外企等非公经济中的开除其实是指过错性解除,因为员工严重违纪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能把开除和解雇混为一谈。
弄清楚上面这些问题后,提问者的公司现并没有正式对其提出解除合同,因此他可以继续正常在单位里上班,不必苦等什么违约金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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