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更好的形成我校学术梯队人才建设,更好地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根据学校《关于公布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结果的通知》(永职院发[2016]3号)文件,2015年立项的贺茉莉等16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三年培养期满,需进行验收,现就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对象及人员名单
2015年度确定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验收内容
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太阳集团1088vip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支撑材料,包括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获奖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其中1-3项依序装订成册,其中支撑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验收结果应用
教务处将抽取学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验收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将给予6000元经费支助,经费开支范围为培养期内的教学视频制作费,论文版面费,国内学习调研差旅费等,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该教师的立项资格,并在全校进行通报。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对象请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档(验收表及个人总结)发送至398766447@qq.com,同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档(一式一份)交至院本部办公楼教务处209办公室。联系人:周文辉,联系电话:13637460902。
附件:1. 2015年立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名单
2. 太阳集团1088vip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