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期全院期末考试
时间调整的紧急通知
各系部:
根据气温变化和学生要求,经院领导同意,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做以下调整,请各系部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1)公共课、基础课考试提前到:2016年7月2日-7月3日(周六、周日),为期2天。(日期提前,原监考表安排的场次不变)
(2)各系部专业课考试提前到:2016年7月4日-7月5日(周一、周二),为期2天。
(3)为保证期末考试四天内全部完成,可以利用第7、8节课和晚自习的时间安排考试或安排未完成的考查。
二、考试考查监考表上交时间:
各系部组织的考试考查监考表于7月1日前上交三个教学点教务处办公室备案,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86520874@qq.com。
三、学生成绩单的上交
教师必须在2016年7月9日下午5:00之前将成绩单(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交任课班级所在系的教学秘书。教师不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成绩单的,按未完成学期教学任务处理,并按迟交的天数酌情扣除该教师本期的课时津贴1-5节。每延期2天交学生成绩单则扣除该教师1节课的课时津贴,扣满5节课的课时津贴为止。各系的教学秘书于7月11日下午5:00之前将本系各班所有科目汇总成绩表(含纸质签名文档和电子文档)上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
四、考试相关要求:
1、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2、学生参加考试须在本场考试的考生签名表上签名。
五、其他
批阅成绩后的试卷由阅卷教师交本教研室所在的系部保管。
教 务 处
二0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