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高评委库质量,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精神及评委库定期调整制度,学院决定对我院中级职称评委库进行统一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委员入库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3、具有符合要求的副高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本学科(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推荐程序
1、申请入库委员须由基层单位推荐或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
2、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汇总推荐入库人选的《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报上级部门。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入库委员填写《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中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由各二级学院签字盖章或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 ,电子档请于2023年1月28日前发至邮箱517225115@qq.com(命名为:姓名-申报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纸质文档上交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高慧颖18074657420 )。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
附件2: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